《包拯斷案》
“落籠薄〞《包探斷案》,共26出,舊稱 10節(jié)。今存抄本兩種:一為抄成于清 “嘉慶六年(1801)十一月”者;二為抄成于清“道光丁未年(1847)九月卅日”者,該抄本未頁加署“蕭寶琔抄”,又注“拱北境謄(騰)”諸字。經(jīng)過比對,兩種抄本的場口、曲白等均無大歧異。但第二種抄本嚴(yán)重破損、殘缺,多數(shù)頁面難以卒讀。而第一種抄本抄成時間早于第二種抄本將近半個世紀(jì),卻反而保存較為完好。
該簿敘包拯巧斷奇案事。其戲出以明萬歷間安遇時所編集刊行的擬話本集《包龍圖判百家公案》中的相關(guān)回目為藍(lán)本改編而成。以“金鯉魚迷人之異”故事為主線,間插“石啞子獻(xiàn)榛分財”“判奸夫誤殺其婦”“包公花園救月蝕”“老犬變作夫主之怪”“劉婆子訴論猛虎”等諸回不相連接的故事,巧構(gòu)情節(jié),別立場口,編撰成為一部以包拯斷案為核心內(nèi)容,可以連續(xù)演出15個小時左右的大戲,從中可見古代泉州傀儡戲演師駕馭題材及謀篇布局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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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落籠薄〞《包探斷案》,共26出,舊稱 10節(jié)。今存抄本兩種:一為抄成于清 “嘉慶六年(1801)十一月”者;二為抄成于清“道光丁未年(1847)九月卅日”者,該抄本未頁加署“蕭寶琔抄”,又注“拱北境謄(騰)”諸字。經(jīng)過比對,兩種抄本的場口、曲白等均無大歧異。但第二種抄本嚴(yán)重破損、殘缺,多數(shù)頁面難以卒讀。而第一種抄本抄成時間早于第二種抄本將近半個世紀(jì),卻反而保存較為完好。
該簿敘包拯巧斷奇案事。其戲出以明萬歷間安遇時所編集刊行的擬話本集《包龍圖判百家公案》中的相關(guān)回目為藍(lán)本改編而成。以“金鯉魚迷人之異”故事為主線,間插“石啞子獻(xiàn)榛分財”“判奸夫誤殺其婦”“包公花園救月蝕”“老犬變作夫主之怪”“劉婆子訴論猛虎”等諸回不相連接的故事,巧構(gòu)情節(jié),別立場口,編撰成為一部以包拯斷案為核心內(nèi)容,可以連續(xù)演出15個小時左右的大戲,從中可見古代泉州傀儡戲演師駕馭題材及謀篇布局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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